本临床方案为针对DLL3表达肿瘤的三特异性抗体联合PD-1/TIGIT双抗;目前招募既往经含铂标准治疗的晚期小细胞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不要求进展);新鲜活检或24个月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用于检测基线DLL3 、PD-L1 以及CD155表达水平;排除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的患者;治疗后稳定4周以上的脑转移患者可参加;全国多中心。
试验名称
ZG006联合ZG005用于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b/II期研究。
试验药物
ZG006(Alveltamig)是一种针对CD3及两个不同DLL3表位的三特异性抗体。ZG006的抗DLL3端与肿瘤细胞表面不同DLL3表位相结合,抗CD3端结合T细胞。ZG006衔接肿瘤细胞和T细胞,将T细胞拉近肿瘤细胞,从而利用T细胞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ZG006在小鼠肿瘤模型上具有显著的肿瘤抑制作用,可以导致显著比例的小鼠肿瘤完全消退,说明ZG006具有强效的肿瘤杀伤作用。ZG006在非人灵长类动物中显示出毒副作用低等良好的安全性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7月8日,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官网公示,泽璟制药I类新药注射用ZG006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适应症为:单药治疗既往经含铂化疗及至少1种其它系统治疗后(三线及以上)复发或进展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
ZG005是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粉针剂,为创新型肿瘤免疫治疗生物制品。该药拥有双靶向阻断PD-1和TIGIT的作用,既可以通过有效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的信号通路,进而促进T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又可以有效阻断TIGIT与其配体PVR等的信号通路,促使PVR结合CD226产生共刺激激活信号,进而促进T细胞和NK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并产生两个靶点被同时阻断后的协同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温馨提示:以下数据仅供参考,与本临床试验招募无关!
2025年9月10日至14日,第28届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学术年会正式召开。在本次大会上,泽璟生物制药公布了CD3/DLL3/DLL3三特异性抗T细胞衔接器抗体ZG006(Alveltamig)单药治疗在难治性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II期剂量优化临床研究(ZG006-002)结果。
截至2025年5月,共纳入了60例三线及以上小细胞肺癌(SCLC)患者。研究结果显示,10mg Q2W组(30例)和30mg Q2W组(30例)的最佳客观缓解率(ORR)分别为60.0%和63.3%,确认的缓解率均为53.3%,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73.3%和70.0%。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和中位持续缓解时间(mDoR)尚未成熟。
在安全性方面,两组的整体耐受性和安全性均良好,未发生任何因治疗期不良事件(TEAE)导致的永久停药。常见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为发热、细胞因子综合征(CRS)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等,绝大多数TRAE为1-2级。绝大多数CRS为1-2级,主要发生于前两个治疗周期,对症治疗后大多可迅速恢复。
总的来说,ZG006单药10mg Q2W和30mg Q2W剂量在三线及以上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均展现出显著的抗肿瘤活性及良好的安全性。
研究药物:ZG006联合ZG005(Ib/II期)
登记号:CTR20252382
试验类型:平行分组(VS ZG006单药或标准治疗方案)
适应症:晚期小细胞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一二线)
申办方: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66)成立于2009年,位于江苏省昆山国家高新区,拥有美国Gensun生物制药公司、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和泽璟控股有限公司五个子公司。泽璟制药致力于创新药物的自主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中国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等领域新药研发和生产的领军企业。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药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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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周期
注射用ZG006的规格:5mg/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0mg/30mg,Q3W。
注射用ZG005的规格:100mg/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20mg/kg,Q3W。
入选标准
1、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0周岁。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或神经内分泌癌患者。
4、新鲜活检或24个月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用于检测基线DLL3 、PD-L1以及CD155表达水平。
5、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7、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
8、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
9、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Ib期:既往联合或序贯使用过抗DLL3和抗CD3靶点的药物;既往使用过作用于TIGIT靶点的药物;II期:既往联合或序贯使用过抗DLL3和抗CD3靶点的药物;既往使用过任何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药物等。
2、既往有癫痫病史;入组前12个月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脑出血、瘫痪、失语、脑梗死、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精神疾病或任何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3、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输注白蛋白及肾脏替代治疗者。
4、首次给药前1周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或血红蛋白<90g/L等。
5、病史、影像学提示存在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软脑膜转移。
6、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7、既往接受抗肿瘤免疫治疗时,出现过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导性不良事件或输液相关反应,包括导致永久停药的事件。
8、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9、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
10、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症患者。
11、当前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12、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
13、间质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或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者,或在筛选期无法通过影像学检查排除的疑似ILD/间质性肺炎的患者。
14、合并肺部疾病导致临床重度呼吸功能受损。
15、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
16、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事件或动脉血栓事件;肿瘤病灶累及大血管或有其他明显出血风险。
17、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18、已知对抗体治疗、铂类药物化疗或依托泊苷产生过敏反应或急性超敏反应的病史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19、在筛选期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0、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温馨提示:本文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